当前,绿色转型发展日益受到各方关注。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在推动绿色发展方面做出诸多努力和探索,尤其是近年来,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助推相关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本报今起推出系列报道,全方位聚焦绿色金融,展示经验做法,探讨发展路径。
随着“3060”目标的提出,绿色低碳成为各行各业的重要转型方向。为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绿色金融正不断发力。
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二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已达到14万亿元,同比增长26.5%。今年前8个月,我国绿债发行规模超过3500亿元,同比增长152%,已超过去年全年发行总额,其中碳中和债累计发行1801亿元。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政策思路日渐清晰。然而,绿色金融朝向纵深发展仍然面临不少堵点、痛点和难点,有待进一步完善。
政策体系加快完善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加快推进,“三大功能”和“五大支柱”政策思路基本确立。“三大功能”指的是绿色金融积极发挥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功能。“五大支柱”则指的是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激励约束机制、产品和市场体系、国际合作。明确“三大功能”和“五大支柱”为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确保绿色金融实现商业可持续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此基础上,今年以来,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构建,多项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取得重大进展。2021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我国成为世界首个将“碳中和”贴标绿色债券并且成功发行碳中和债的国家;4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正式发布,首次统一了绿色债券相关管理部门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6月,人民银行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将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正式纳入业务评价体系,并将评价结果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等人民银行政策和审慎管理工具,为下一步建立更全面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提供评价基础。
近期,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将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的各类企业一视同仁提供碳减排贷款。市场普遍认为,该工具将以稳步有序、精准直达的方式,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发展,并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
“过去5年间,中国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近期表示,中国绿色贷款余额和绿色债券存量规模均居世界前列,中国绿色资产质量整体良好,绿色贷款不良率明显低于各项贷款平均不良率,绿色债券也尚无违约案例。
推动标准统一
随着我国绿色金融的规模持续增长,作为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绿色金融的标准问题也引发了各方的关注和讨论。
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司长朱隽表示,目前,国内有人民银行等三套绿色分类标准,在适用对象、项目范围、精细程度上存在差异。特别是对于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核电是否属于绿色范畴,判断不同,未来需尽量统一标准。
在国际上,绿色分类标准之间的差异也同样存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指出,目前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与国际主流标准存在差异,同时国内不同标准也尚未达成一致,绿色项目认定口径、产品设计、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要求不尽相同,这会影响绿色金融的发展。
朱隽表示,要推动绿色分类标准“国内统一,国际趋同”。国际上,中国和欧盟正在研究推动绿色分类的标准趋同,已于近期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将为形成全球一致的绿色分类标准提供基础。此外,朱隽认为,还要进一步加强气候信息的披露。近期,人民银行结合有关国际经验和共同标准,制定发布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我国已有多家金融机构尝试依照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标准开展披露。建议推动更多国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实行气候相关财务信息的强制披露,并继续积极支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制定可持续信息报告全球标准的相关行动。
此外,还要推动部分绿色产品标准与金融业接轨。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认为,发展绿色金融要进一步夯实绿色分类标准、信息披露、压力测试这三个重要的基础设施。他认为,为避免“假绿色”,就需要一套绿色金融标准来界定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项目的范围。中国在这方面已做了很多努力,但还要进一步对此进行明确和细化,完善界定标准和披露体系。就拿绿色建筑来说,需要测量每一个建筑的碳排放强度,类似这些基础性工作都有待完善。此外,推动绿色金融发展还要强化绿色产品标准与金融业接轨。目前,一些建筑物、制造过程等的绿色产品标准没有与金融业接轨,金融业无法直接使用,接下来仍然需要花大力气解决这一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蓝虹也认为,制定公开透明的以碳中和为目标的绿色金融标准是绿色资金和碳中和项目精准对接的基础。只有绿色金融标准是公开透明的,才能使社会各界可以监督绿色资金的流向,消除绿色金融市场中的暗箱操作和寻租行为,从而使绿色资金真正投入到碳中和项目中。
推动碳减排量“可计算”
碳减排量如何计算,是当前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另一关键问题。如在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出后,最终要做到“可操作、可计算、可验证”,确保工具的精准性和直达性。其中,“可计算”即可计算贷款带动的碳减排量,并将碳减排信息对外披露,接受社会监督。“可验证”即由第三方专业机构验证金融机构披露信息的真实性,确保政策效果。
央行明确,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申请碳减排支持工具时,需提供碳减排项目相关贷款的碳减排数据,并承诺对公众披露相关信息,而在获得支持后,也需按季度向社会披露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的领域、项目数量、贷款金额和加权平均利率以及碳减排数据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核查等多种方式,核实验证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然而,在绿色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参照何种标准来计算碳减排量仍是一个问题。“在确定和计算贷款带动的碳减排量时,遇到最大的挑战是基准线的制定,即项目的碳排量与什么基准对比得出减排量。”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孙天印认为,希望未来能给出更明确的操作指南和准则,提高市场参与者的操作性和项目之间减排效果的可比性。
目前,碳核算金融联盟(PCAF)发布的《金融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能够指导金融机构对自身运营及持有资产的碳排放进行核算,为碳减排量测算提供参照。但在实际操作中,业内尚未形成公认的统一标准。还有业内人士建议,要确保碳减排量“可计算”,必须尽快统一标准,探索建立全国性的碳核算体系。
在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出后,进一步的激励措施也需要加快推出。马骏建议,在碳减排支持工具之外,还可以考虑将较低风险的绿色资产纳入商业银行向央行借款的合格抵押品范围,在保持银行总体资产风险权重不变的前提下,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提高棕色资产风险权重。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加大对当地绿色项目贴息、担保等的支持力度。围绕碳中和目标,建立起更加强有力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
(陈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