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百日攻坚”行动精神,文县公安局加大非法猎捕保护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近日,文县公安局成功办理一起非法猎捕国家野生保护动物案件。
民警在排摸过程中发现,口头坝辖区董某某家中笼养着疑似野生鸟类5只, 为了查明事实真相,民警当场扣押了董某某笼养的所有野生鸟类,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讯问。经询问得知,2019年,董某某在从辖区黑沟坝非法猎捕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红腹锦鸡1只;2021年8月,在辖区安口坝猎捕疑似国家保护动物黄鹂鸟3只,又从文县某理发店老板手中购买八哥鸟1只。
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涉案红腹锦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枕黄鹂和八哥属于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即三有动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呼吁,广大群众朋友提升法律意识与生态意识,珍惜、爱护野生动物,自觉抵制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自然环境;同时鼓励广大群众朋友积极举报,一旦发现不法分子实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及时向林业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