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14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14日发布公告,在允许企业10月份纳税申报期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2021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再增加一个季度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进行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在2021年10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企业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企业10月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时,只需在预缴申报表中填写优惠事项名称和加计扣除金额,其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同时,优化简化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调整优化计算方法,促进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增加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减轻办税负担。
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李杨表示,公司每年在研发上投入大量资金,10月份便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这对企业来说能够及时缓解资金压力,对发展前景更有信心,将继续加大技改项目投入,提高智能化改造和新品研发力度。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分析,再多增加享受一个季度税收优惠,同时优化简化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可帮助企业更早更便利享受优惠,以减税激发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完)
(赵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