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保委教委联合发布“六提醒”:开学选培训机构勿盲目跟风

确有报班需求的,家长应注意查看办学场所内悬挂的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资质信息,选择合法合规的机构报名。《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上海消保委教委联合发布“六提醒”:开学选培训机构勿盲目跟风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2021-08-25 08:25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开学在即,面对各类培训机构及高昂的培训费用,家长们该如何选择?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上海市教委发布报名培训机构“六提醒”,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树立健康教育理念、勿一次性支付大额费用、实地考察机构情况、重点关注培训时间、尽量选择“资金监管”机构、签署合同留好凭证。

联合提醒指出,相较于学业成绩、专业技能,家长更应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注重孩子的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要树立健康的教育理念,理性选择培训机构,切勿盲目跟风。孩子确有意愿参加培训,也应结合孩子的精神状态、兴趣爱好等因素,审慎参加培训。

确有报班需求的,家长应注意查看办学场所内悬挂的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资质信息,选择合法合规的机构报名。一些机构为吸引更多学员报班,存在夸大师资力量、诱导报名等情况。学员实际上课后,发现与宣传不符,授课效果远不如预期。对此,联合提醒建议家长报班前,实地考察机构环境,关注授课氛围、查看师资信息,还可现场询问学员感受后再报名。同时,也要注意查看授课地点的地理位置、疫情防控措施、空调设备配置等,以便报名后孩子能安全安心上课。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定,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学生确有意愿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的,不要报名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的课程。如已经缴纳上述时间段的费用,应与机构协商退费,也可以转为非学科类培训课程等。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市培训市场健康发展,上海市培训协会协调相关培训机构与商业银行探索实施银行定期划扣等新型资金监管机制。自5月以来,上海市培训协会分批面向社会公告相应名单。家长可关注相关信息,尽量选择落实资金监管的机构。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家长咨询报名时,要保持理性,不要被培训机构的优惠承诺诱导,一次性支付大额费用。付款时,对于大额分期付款,尤其要注意甄别是分期付款还是金融贷款,避免陷入机构的贷款圈套。

(责任编辑:柯晓霁)

(刘浩)

【责任编辑:曹原青】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