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李金波:家电行业可率先建立“碳标识”制度 倒逼企业提升科技投入

能效标识仅与家电使用过程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有关,不能涵盖生产、回收过程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李金波认为,我国亟需建设涵盖家电、家具等大件家用废弃产品回收的基础设施,健全、完善大件家用废弃产品回收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李金波:家电行业可率先建立“碳标识”制度 倒逼企业提升科技投入

来源:中国网科技    2021-03-03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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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全国两会报道组 叶碧华 广东顺德报道

气候变化是21世纪人类面临的重大挑战,2015年的《巴黎协定》中提出: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内,并努力限制在1.5℃以内。国际能源署认为,要想实现“2℃目标”,还需要再削减约35%的碳排放。

显然,“碳中和”是未来唯一的方向。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秘书处2019年9月报告,目前全球已有60个国家承诺到2050年甚至更早实现零碳排放。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2021年八大重点任务之一,要求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

对于家电行业来说,有能力、也有责任参与到这一计划的实施。家用电器是居民能源消耗的第二大来源,占住宅总能耗的20%以上(供暖后),这一比例在过去几十年里一直在增长。而且,高达30%的居民碳排放来自于家用电器。

作为家电领域的一名工程师,全国人大代表、美的家用空调创新中心主任李金波今年主要针对家电行业的能源发展、回收体系以及工业互联网数据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他认为,落实执行“碳标识”,具体表现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生产更多节能的产品,对于企业、行业来说,不仅可以更好地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还从另一方面助推企业的科技水平提升,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

建立中国家电产品“碳标识”

据统计,全球主要家电产品的年生产量约为8亿台,其中中国制造的产品多达4.2亿台,占总体的56%。尤其是冰箱、空调占比接近80%,是名副其实的家电制造强国和消费大国。因此,设计生产“绿色家电”,实现“绿色制造”是家电行业的必然趋势。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能效标识法规以及执行体系,成功减缓了家用、办公产品在消耗电能和天然气方面的增长势头,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以空调为例,去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能效标准,将定频空调和变频空调的标准体系统一,并且进一步提升了各能效等级的指标。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成建宏曾预计,新版空调能效标准的实施将使目前的空调市场淘汰率达到45%,2020年能效将提升14%,到2022年将提升30%。这一过程将淘汰现在市场上99%的定速空调型号和70%的变频空调型号。

但是,能效标识仅与家电使用过程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有关,不能涵盖生产、回收过程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因此李金波建议,需要建立更加全面科学的家电产品温室气体排放评价标准及标识,促进环保、高效家电技术的发展和产品的市场销售,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实施。

“中国家电在全球从原来的跟随模仿到现在的自主创新,在能效、智造等领域已经跑在全世界的前列。”李金波认为,家电行业目前已经具备率先实现低碳化发展的条件,接下来可以从健全“碳标识”法规、建立中国家电产品碳排放评价标准、建立中国家电产品“碳标识”三个具体措施来推动家电行业的低碳化发展。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目前我国碳标识制度运行的主要指导性文件是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标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低碳产品认证管理暂行办法》,不管是从立法层级还是从具体制度的设计与安排上来说,法律保障都处于缺位状态,有必要进行完善。李金波建议参考现有相关国际法规,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法”“环境保护法”,建立中国产品“碳标识”制度。

其次,对内碳排放涵盖了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回收等全链条各个环节,对外也将对供应链及国际贸易产生影响,甚至可能成为贸易壁垒。建立透明、科学的家电产品碳排放评价标准是实施“碳标识”制度,实现低碳发展和规避碳壁垒的双重效果的基础。李金波认为,可以在现有国际标准如ISO14067基础上,综合考虑产品直接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尽快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家电产品计算体系及标准。

他进一步指出,现有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标识只具备碳减排标签而规避其真实碳排放数值的披露,因此无法实现量化管理,消费者普遍对于此类标签缺乏认识,并没有引起如能效标签那样的消费者关注。所以建议借鉴现有能效标识,参考或规范性引用国际环境标志标准体系,设定不同产品的排放标准分级,标注碳排放量与标准值的百分比,逐渐筛选出需要强制性使用碳标识的产品类型,引导家电产品实现低碳化。

李金波认为,率先在家电行业建立“碳标识”制度对企业来说既是牵引,也是倒逼。“一方面可以牵引大家提升科技投入做出更好的产品,让消费者有更好的使用体验,让国家在碳排放上有一个更好的落脚点。”另一方面,“如果你不投入、没有科技进步、没有往前,消费者最后就可能不会买你的产品,落后的产能、技术可以通过标准来把它淘汰掉,倒逼大家往新技术方面进步。”

李金波以美的集团举例,近年来,美的通过“T+3”新模式、5G+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努力在产品的设计、生产、使用各方面做到节能降耗。比如说,广州南沙工厂经过工业互联网改造后,劳动生产效率提高28%,单位成本降低14%,订单交付期缩短56%。

李金波认为,企业落实执行“碳标识”,具体表现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生产更多节能的产品,这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让企业主动适应并拥抱国家战略。

完善大件家用废弃产品回收体系

承接着第一个建议,李金波还关注到当下大件家用废弃物回收问题。他向记者列出一组数据:2018年我国主要家电产品社会保有量总计约20.1亿台,其中电冰箱4.4亿台、洗衣机4.3亿台、空调5.2亿台、热水器3.7亿台、吸油烟机2.5亿台。

据《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标准推算,2020年预计将有1.8亿台家电产品达到安全使用年限,需要适时更换。其中:洗衣机超过3700万台,空调超过5200万台,冰箱超过5800万台,电热水器超过1800万台,吸油烟机超过1400万台。显然,中国大家电市场已经进入存量竞争阶段,安装新品的同时需要同时回收处理废旧产品。

“但是从家电回收端看,当前我国废家电回收渠道中约80%来自社会回收,回收水平低,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基础设施,‘最后一公里’始终难以打通,消费者无法便捷地处理废弃家电,制约了国内家电市场消费循环。”李金波告诉记者,与大件家电有同样问题的还包括家具(床垫、沙发、书柜等)、陶瓷卫生洁具等大件家用产品。

根据GB/T 25175-2010《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中对大件垃圾的定义,大件垃圾是指重量超过5kg或体积超过0.2m^3或长度超过1m,且整体性强而需要拆解后再利用或处理的废弃产品(如废家具)及各种废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可分为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其他大件垃圾三类。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家电、家具等家居产品进行一体化更新换代的需求不断提升。然而,由于这些大件废弃产品具有体积大、质量重等特点,同时缺少便利的回收投放点,致使这些大件家庭废弃产品要么随意丢弃,要么被非法拆解点拆解,造成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

李金波以家电行业举例,家电生产企业自2016年起尝试通过“逆向物流”等方式回收废家电,但由于资质申请较难,且回收成本高,单纯依靠市场化运作无法长期维持。反观国外,包括德国、法国、韩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目前均依靠政府进行大件家用废弃产品的分类回收和管理。

因此,李金波认为,我国亟需建设涵盖家电、家具等大件家用废弃产品回收的基础设施,健全、完善大件家用废弃产品回收体系。

具体可以从五个方面入手:以地方政府为主体,建设大件家用废弃产品存储基础设施;以地区为单元,加强对本地区废弃产品回收者的规范管理;制订规范性文件,明确严禁随意丢弃大件家用废弃产品;加大力度开展对家电安全使用年限的宣传提醒活动;以及适时修订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李金波特别强调,要构建“以地方政府为管理主体,消费者规范废弃,相关方各负其责”,兼具公益性和市场化具有中国特色的大件家用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制度。他进一步解释称,“中国特色”体现在新型举国体制上,可以通过政府统筹安排,发挥行业协会的力量,比如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积极推动建立、规范家电回收市场。

“公益性体现在,家电中部分化学物质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对自然生态环境甚至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在李金波看来,构建“大件家用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制度”势在必行,这不仅需要政府的主导和推动,还要积极引导企业主动参与,降低政府配置资源的高昂成本。

(责任编辑:柯晓霁)

(叶碧华)

【责任编辑:曹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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