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信用平台新增“双公示”考核功能

日前,呼和浩特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再次优化升级,推出“双公示”考核功能,进一步加强辖内各旗县区“双公示”数据归集工作,提高考核工作效率,助推呼和浩特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呼和浩特信用平台新增“双公示”考核功能

来源:中国网    2019-03-26 11:23
来源: 中国网
2019-03-26 11:23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日前,呼和浩特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再次优化升级,推出“双公示”考核功能,进一步加强辖内各旗县区“双公示”数据归集工作,提高考核工作效率,助推呼和浩特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按照国家要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信息),这一制度是政府部门(行政机关)贯彻“依法治国”的精神体现,亦是“透明行政”的必要,对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扎实推进“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提高各旗县区“双公示”信息公开公示水平,呼和浩特出台了《全市各旗县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内容涉及各旗县区“双公示”目录编制和公开情况,建立“双公示”专栏情况,年度累计数据量及月度数据覆盖范围,月度数据质量及更新情况。办法通过制定细化各旗县区考核指标,落实具体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强化监督管理。

  在各旗县区分工协作、共同努力下,呼和浩特“双公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今年3月1日,“信用呼和浩特”网站累计公示“双公示”信息13.47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1.40万条,行政处罚2.07万条。

  随着“双公示”工作的持续推进,数据量将呈现爆发式增长,通过人工对数据进行对比、清洗等工作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呼和浩特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考核功能应运而生。

  该考核功能将着重考核各旗县区月度及年度累计向“信用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网站上传有效的“双公示”信息数据总量,同时统计“双公示”数据报送部门占本地区信源单位比例、月度数据的时效情况和关键数据量占比情况、各地“双公示”月度数据更新频次,综合评比各旗县“双公示”推进和落实情况。

  呼和浩特“双公示”考核机制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键环节,使得各旗县区根据自身职责,紧扣平台应用,做好数据归集,及时推送“双公示”信用信息,加快呼和浩特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步伐,助力提升呼和浩特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为进一步推动“信用呼和浩特”建设发挥力量。

  “双公示”考核机制成为呼和浩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和重要突破口,通过促进政府加强自身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率先垂范,从而为各市场主体树立良好的榜样,通过发挥表率带动作用促进全社会信用状况的改善。

(佚名)

【责任编辑:程尔凡】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