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020年上半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同比下降22.5%

光明网讯28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107起,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22.5%。强化信息公开,发生重特大或者敏感突发环境事件时,督促当地政府落实“5·24”要求(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生态环境部:2020年上半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同比下降22.5%

来源:光明网    2020-07-2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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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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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28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107起,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22.5%。其中,生产安全事故引发50起,交通运输事故引发42起,违法排污引发4起,自然灾害引发4起,其他原因引发7起。

生态环境部:2020年上半年全国突发环境事件同比下降22.5%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

刘友宾介绍,从事件原因上看,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仍是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主要原因,两者合计超85%。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努力下,妥善处置了包括鹿鸣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泄漏事故在内的一批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始终坚持并落实好“有事没事当有事准备,大事小事当大事对待”“五个第一时间”等有效做法,从严格环评把关、加强预案管理和预警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一是加强环境应急值守,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发生重特大或者敏感突发环境事件时,督促当地政府落实“5·24”要求(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是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生态危害,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记者 张佳兴)

(张佳兴)

【责任编辑:曹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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